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完善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发挥职教集团作用,根据《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职教集团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第三批安徽省示范职教集团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业教育集团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送材料
1.职业教育集团2023年度工作报告(3000字以内)。报告需从职教集团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活动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取得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在提炼集团化办学特色的同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2024年工作思路。
2.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3.2023年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成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市、县级批设的职业教育集团相关材料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审核,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级行业部门批设的职业教育集团相关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由牵头单位直接报送;省教育厅批设的职业教育集团相关材料可直接报送。
以上材料的PDF格式和电子文档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报我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电子邮箱zcc@ahedu.gov.cn。报送材料的同时,各职教集团牵头单位需登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更新相关信息。
各职业教育集团材料提供情况将作为国家和省级示范职教集团培育建设单位遴选的重要依据。请各职业教育集团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认真总结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关于第三批省级示范立项建设遴选名单
(一)遴选限额
按照既定立项培育和建设认定的工作安排,2024年我省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拟培育建设5个左右第三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已获批第一、二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遴选认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原则上应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成立3年及以上的职业教育集团;
2.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平台上有2年及以上完整统计材料;
3.近五年以来,在职教集团年度工作中,因集团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获得省级通报表彰或省级评议A等以上;
4.牵头成立2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的单位只能申报1个集团参与遴选。
(三)遴选程序
1.材料申报。各市、县批准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核,由牵头单位直接报送;省教育厅批准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2.遴选认定。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省职成教学会负责。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和省经信厅认定,公布培育建设单位的遴选结果。培育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考核完成预期建设目标任务的,认定为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3.管理措施。经认定的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份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能序时完成工作进度、不能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评议C等的,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取得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资格。
(四)推荐要求
1.各地各职教集团牵头院校要按照《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指标体系》(2023年修订版,见附件3),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坚持遴选条件,保证遴选质量,要通过遴选,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开展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7日前将《安徽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申报书》(见附件4)和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成效佐证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zcc@ahedu.gov.cn。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省职成教学会。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詹生琪(0551-62827839)
省职成教学会,吕向生(0551-66319790)
附件:1.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23年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成效情况统计表
3.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指标体系(2023年修订版)
4.安徽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申报书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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