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职成〔2022〕104号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教育局:
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和教育部《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2023年)》精神,省教育厅修订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工作(以下简称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市(指设区市,下同)、县(区、市)。原则上激励不超过4个市、2个县(区、市)。
二、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办法(2023年)》进行实施。
三、 激励措施
对获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的市、县(市、区),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奖补资金时予以奖补;在中职“双优”和高职“双高”建设时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产教融合工程及实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
四、 材料报送
(一) 报送程序
各县(区、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有关材料经所在县(区、市)政府同意后,向所属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各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有关材料经所在市政府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提交市本级申报材料及1个县(区、市)的推荐材料。
(二) 申报材料
1. 《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自评表》(附件3) 的电子稿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2. 《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申报表》(附件4) 的电子稿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3. 如有其它补充材料请一并报送,补充材料不超过5000字。
4. 佐证材料请列出目录清单。
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含pdf扫描件)于2023年1月2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电子邮箱zcc@ahedu.gov.cn,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数据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公开数据为准。
联系人:詹生琪,联系方式:0551—62827839。
附件:
1.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实施办法(2023年).pdf
3.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市(县、区)自评表.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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