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2023—2025年)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2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要求,现将我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先进制造业领域,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重点围绕校企联合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联合培养项目承担的所有院校与企业。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与院校合作申报。鼓励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企业联合申报。
(二)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
(三)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
(四)本次省级申报不设限额,符合教职成厅函〔2023〕6号文件要求的均可申报。鼓励应报尽报,提高我省申报教育部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入选率。
(五)省教育厅委托安徽省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学徒制教指委)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三、申报程序
(一)对接需求。各申报学校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查询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合作企业和学徒岗位等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学校中文名称,初始密码:123456。前期账号密码已经发送至学校,如需重置密码,请与省学徒制教指委联系。
(二)联合申报。申报学校与项目管理系统内企业双向沟通,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准备申报材料。中职学校(含省属中专)统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高等职业院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省级遴选。在各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按照限额确定推荐教育部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本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指导评价、择优上报。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大小,双面打印)、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超过100页)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教育厅。电子材料(含盖章版申报书/电子版佐证材料/EXCEL版及PDF盖章版汇总表)以“xx市/学校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文件夹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联系人及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
职成处:张亚群,电话:0551-62826162;
高教处:任雯君,电话:0551-62818295。
省学徒制教指委联系人:方灿林,电话:0551-62831810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 321号
邮箱:245371385@qq.com
附件: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24日
01-附件1: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01-附件2.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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