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中华职业教育社,有关院校、单位:
现将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社发〔2023〕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为做好我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明确相关工作如下。
一、奖项名额划分
结合我省职业院校等设置实际,将分配给我省的奖项名额划分如下(根据申报情况可酌情调整)。
1.优秀学校奖(4所)。中职、高职、应用本科院校各推荐1所,技工、技师类院校推荐1所。
2.杰出校长奖(4名)。中职、高职、应用本科院校各推荐1名,技工、技师类院校推荐1名。
3.杰出教师奖(11名)。中职、高职院校各推荐4名,应用本科院校推荐1名,技工、技师类院校推荐2名。
4.杰出贡献奖。1个单位或个人。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推荐工作方向和原则,批准评选推荐结果。成员由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中华职教社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中华职教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联系、实施、协调等工作。
2.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申报材料,提出推荐名单(草案)等。成员主要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职教社机关有关同志,省职教社专家委员会成员,我省职业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组成。
3.成立监督组。监督评选推荐工作,核查违规违纪行为等。成员由省职教社机关工作人员等组成。
三、申报及评审推荐程序
1.申报
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关于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时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申报表》《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推荐候选单位综述材料》和相关印证材料。
同一院校有多种办学类型(如既有中职又有技工教育)时,需确定具体参评院校类型。
2.评审
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对照评分标准,提出上报推荐名单(草案)。
3.终审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名单(草案),确定上报名单。
4.公示
在省中华职教社网站(https://www.ahszhzjs.org.cn/)等公示推荐名单。
5.上报
向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报我省推荐名单及材料。
四、时间安排
请参评的单位和个人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6份)和PDF格式电子版材料(《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申报表》《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推荐候选单位综述材料》和相关印证材料)报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县中华职教社认真履行责任,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指导,提升院校和个人等参评积极性和参与率。组织推荐申报情况将作为评价落实“双建双强”活动中“组织参加一场评比竞赛”任务的重要依据。
2.请相关院校强化争创意识,对照评分标准,针对性组织申报材料,全面展示工作成绩,努力为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增光添彩。
3.要严格坚持标准,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评选过程公正、公平、公开。请严守上报材料时间节点。
联系人:张艳,0551-62655327(兼传真)、18956460781;汪红兵,0551-62658916、13855197682;
监督电话:13365658333、13905604060;
邮箱:ahszhzjs@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9号升华大厦西单元5楼505室。
安徽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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